《举措》提出要提升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省内规上工业企业建立或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各类研发机构,对规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进行运营绩效评估,对评估优秀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各市制定相应的配套奖补政策。支持行业领先企业等经营主体设立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对创建成为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的给予不低于500万元资金支持。简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实行常态化受理、全流程网上办理,探索将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审核权委托给各市。
(信息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n.gov.cn/web/zwgkx/zfwj/szfwj/2024n/2024012908465454500/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