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提出:对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和年增长率综合排名前三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命名满三年评价优秀且排名前三的交易类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信息来源:福建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404/t20240430_6442709.htm)
《实施细则》提出:对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和年增长率综合排名前三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命名满三年评价优秀且排名前三的交易类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信息来源:福建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404/t20240430_64427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