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支持企业“三新一强”,即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和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帮助更多专精特新企业进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在研发攻关上,《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或基础研究研发费用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提高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参与度,在细分领域攻克更多关键核心技术。
今后,浙江将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机制,鼓励雄鹰企业、“链主”企业、制造业领航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j.gov.cn/art/2024/7/2/art_1554467_60220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