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指引》规定,省重点实验室积分制绩效总分实行“三年递减、六年清零”的动态滚动更新管理机制。除人才指标外,其他业绩取得当年和次年,其计分权重为100%,取得第三年递减为75%,取得第四年递减为50%,取得第五年递减为25%,取得第六年及以后不计分。
(信息来源:江西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jiangxi.gov.cn/art/2024/11/29/art_64258_5079327.html)
初审:李剑锋
复审:杜朋钊
终审:毛 刚
《工作指引》规定,省重点实验室积分制绩效总分实行“三年递减、六年清零”的动态滚动更新管理机制。除人才指标外,其他业绩取得当年和次年,其计分权重为100%,取得第三年递减为75%,取得第四年递减为50%,取得第五年递减为25%,取得第六年及以后不计分。
(信息来源:江西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jiangxi.gov.cn/art/2024/11/29/art_64258_5079327.html)
初审:李剑锋
复审:杜朋钊
终审:毛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