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至6日,由甘肃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晓亮带队,省科技厅人才处、省科技情报所和评估专家共同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赴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开展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评价前准备阶段、实地评价阶段、后续分析阶段。在准备阶段,工作组根据项目任务书和考核指标,围绕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预期成果在公开报道、国家科研项目库、专利库、文献库等范围内进行了全面的检索分析,对相关技术发展趋势以及国内外同类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对比分析,初步研判了项目的技术成熟度和市场应用前景,为实地开展评价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实地评价阶段,对项目的实施进展、科研成效和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查。同时,围绕修订《甘肃省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青年科技人才联合培养专项管理办法》广泛征求了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的意见建议。
(信息来源: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网站。https://www.gsinfo.net.cn/Dt/detailn_no=125307&dir=%E6%89%80%E6%83%85%E9%99%A2%E6%8A%A5)
初审:李剑锋
复审:杜朋钊
终审:毛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