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强化了传统孵化器的运营绩效,将原措施中孵化器认定给予资金补助、孵化器考核评优给予资金补助调整为根据孵化器运营成效考核择优补助,同时适当提升了补助资金标准。《若干措施》借鉴学习了江苏、安徽、浙江、四川、广东等外省创新区域建设双创孵化载体建设的成功经验、优秀做法,在原措施基础上增加了科创飞地、垂直孵化器、新型科技园区的措施内容。
(信息来源:云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s://kjt.yn.gov.cn/html/2025/tongzhigonggao_0424/3010260.html)
初审:李剑锋
复审:杜朋钊
终审:毛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