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提出,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合作。支持上海市高校联合企业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政府、企业按照1∶1比例共同出资,支持高校围绕行业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支持企业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支持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加强技术储备。基础研究投入达到或超过1亿元/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1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500万元;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200万元。
(信息来源:上海市科委网站。https://stcsm.sh.gov.cn/zwgk/kjzc/zcwj/qtzcwj/20250807/50c4d77323df422781d39bb66b64171d.html)
初审:李剑锋
复审:杜朋钊
终审:毛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