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提出推进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双清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两清零”行动,按园区规模编制行动时间表,推动园区内高新区营收5亿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清零,10亿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无研发机构清零,推动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提升到40%左右,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25969928.shtml)
初审:李剑锋
复审:杜朋钊
终审:毛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