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科技 情报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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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等四部门印发《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

        对采取“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单项成果许可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按程序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无省财政经费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先使用后付费”成果转化项目,参加“创投天府·周周见”常态化投融资路演等活动,优先对接四川省及各市(州)成果转化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省科创通、省技术转移中心等省、市(州)公共服务平台要为“先使用后付费”成果提供信息发布、需求对接、合同示范文本下载及转化服务等支持。

(信息来源:四川省科技厅网站。https://kjt.sc.gov.cn/kjt/xzgfxwj/2026/3/13/491ab4fecc8e4636a3387f7cde254c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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