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明确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范围。该措施提出的科技资源是指由广东省市财政资金支持形成,包括但不限于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生物种质、科技文献等条件支撑类资源,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验证中试转化平台等平台类资源。在符合科技安全、数据安全、生物安全等国家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上述科技资源原则上应向社会全面开放共享。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形成的科技资源自愿开放共享。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总门户。将广东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https://www.gdkjzy.net)打造成为全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总门户和服务枢纽,持续汇聚科技资源、发布共享清单、做好供需对接、加强服务管理;科技资源持有或受托管理单位、已建共享服务平台和市场化服务机构等科技资源服务载体,通过入驻平台、开设专区、链接跳转、信息同步、系统对接等方式接入省共享平台;企业等用户通过省共享平台查找资源、获取服务。推动科技资源信息汇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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